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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我想咨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谢谢。我在8月初在商洛购买了一套房子,是在开发商的销售中心。选择的是首付百分之30,以后按月供知道还完其余的百分之70。可是过了这三个月了销售中心打来电话说我的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原因是工资收入太低。先说明我买的房子总款共计37.5万,首付百分之30是11.5万.其余26万应该就是银行贷款按揭月供吧。我现在工资一月2860,因为年轻人刚到单位工资肯定低。本人24岁。月供注明是房屋购买者月工资收入的一半。咱们算算,按30年贷款算.1个月供1430元一年17160元.十年171600元哪三十年就是514800元。我只贷26万分三十年还完,那还剩254800元等于26万贷款三十年的利息吗?有那么高么?ok全当是。哪为什么现在还不能给我贷?还说工资收入低?老爹老妈工资高可是你们贷款年龄超过六十岁就不允许了,现在老两口都在退休的年龄上了。你们不给办,哪我还年轻怎么就不能办按揭银行贷款了?他们现在就一句话:只能再交8万多的首付金。请问下这不是存心坑人么,我有那么多钱我不知道一次交完啊?再说刚开始合同也没写首付百分之30后月供多少,个人收入要求多少啊?就只写了个:余款由买受人提供手续配合银行办好住房按揭贷款。若因手续问题银行不予贷款时买受人补交房款.那请我下他们开发商这么写下就摆脱跟他们的关系了吗?请问下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请速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ksljx……(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11-1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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