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工资问题

工资问题 2013年9月28号面试,行政口头说,第一周为考核期,考核期过后,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过后可以转正,三个月后可以交社保五险;考核期如果不合格没有工资。本人于10月9号上班,未签合同,未进行员工培训,2014年5月30日因家中有急事耽误时间比较长,准备辞职6月份不再上班。写辞职报告后,由部门主管代交给行政人员,过后主管说不能走,一个月内什么时候招到人什么时候走。5月31号本人直接找经理,经理不想让走,说留着职位,可以批假,于是先请假3天,过后因有事去不了公司,跟主管说了,并没有说明请假期限,至今未到公司。本月15号发5月份的工资,公司说未办辞职手续暂扣工资,并且扣除工装折旧费,因为未满一年,都扣除折旧费。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udiu……(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4-06-14 18: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