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资问题
工资问题 2013年9月28号面试,行政口头说,第一周为考核期,考核期过后,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过后可以转正,三个月后可以交社保五险;考核期如果不合格没有工资。本人于10月9号上班,未签合同,未进行员工培训,2014年5月30日因家中有急事耽误时间比较长,准备辞职6月份不再上班。写辞职报告后,由部门主管代交给行政人员,过后主管说不能走,一个月内什么时候招到人什么时候走。5月31号本人直接找经理,经理不想让走,说留着职位,可以批假,于是先请假3天,过后因有事去不了公司,跟主管说了,并没有说明请假期限,至今未到公司。本月15号发5月份的工资,公司说未办辞职手续暂扣工资,并且扣除工装折旧费,因为未满一年,都扣除折旧费。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udiu……(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4-06-14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