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鉴定正式合同后、又强迫员工签1份補充合同协议,不鉴者记过处分
应该有的
可以拒绝签订补充合同。
有効,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如果不同意补充协议的内容,可以拒绝。
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
去劳动站投诉。
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基于双方公平自愿原则,否则无效。记过更是不合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