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告处分撤销
自动撤销,无需申请; 我的补充: 2014-06-05 23:40
不用在意了;
你好:不可以的
行政法规定: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因此,你的处分期间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