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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受教育局行政警告处分

教师受教育局行政警告处分 教师受教育局行政警告处分一教师因不满学校在发放班主任月津贴时,从绩效考核津贴中扣除了因为流失学生的款,导致本月津贴少了近300元,便先拍桌子、再摔凳子、然后冲到主席台将分管校长扇了一耳光(将眼镜也打掉)。。。。。。,目前,县教育局做出如下处理:1、停止该员的班主任工作;2、责令该员向被打的校长当面赔礼道歉;3、在班主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4、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停课反省,以观后效。请问,这样的处分是否合理,是过重还是过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ylzhz……(贵州)
提问时间:2012-11-30 11: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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