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一个公司干了十年现在公司开了一个分厂要我去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
补偿多了去了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有权得到补偿或将之前工龄合并计入分厂
有权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