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两年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克扣提成怎么办?
工作两年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克扣提成怎么办? 我是广告公司做媒体开发的,06年10月份到的现在这家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08年12月,公司迫于形势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对全体员工进行降薪后购买了社保。我想问我是否有理由要求公司将我前两年的社保补齐?另外我于07年初为公司开发了两个场地,老板当时口头承诺我可以拿到第一年销售总额的1%的提成,08年5月公司又书面对提成进行了规定“开发提成:第一年销售总额的1%(但个别客户的返点除外)”,现这份规定在我手上,并盖有公司印章。我所开发的其中一个位置于07年底以135万/年的价格销售出去,但由于多方原因客户只付了半年的钱就终止合同了,几个月后,公司又以80万/三个月的价格签给另一个客户,期满后该客户以240万/年的价格续签合同至今。现公司与我结算提成时只以135万为基数,说是中途停了几个月,公司也没赚到钱,但我认为停那几个月不应由我来承担,我的提成应按前半年67.5万(135万/年,执行半年)+后来执行的三个月80万+最后三个月60万(240万/年,按三个月执行价)为基数算,我的提成应是20750,按公司的说法我会少拿7千元,所以不愿意,我该怎么办,我开发的另一个位置也很快会销售出去,如果我告了公司,辞职不干了怕另一个位置的提成也拿不到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ylao……(四川)
提问时间:2009-03-0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