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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缴了社会抚养费,村委有权再进行处罚吗?

已上缴了社会抚养费,村委有权再进行处罚吗? 律师:
        您好   
    超生二胎,已按规定上缴了社会抚养费,但村委以上户口为由让签一份“14年停止村里的一切福利待遇”的协议,(包括养老保险补贴,村集体企业股权分红等等,合计起来一年大约有3万元)否则就不给开“户口接收证明”,而当地派出所没有村委开的“户口接收证明”就不给上户口。
    想咨询一下:村委有权就超生对当事人再次进行处罚吗?派出所必须要村里的户口接收证明才能办理落户合理吗?孩子要落户在父母的户口本上还得经过村委同意合法吗?
    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llys……(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2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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