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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户口所在地交纳社会抚养费,上户并结案,现居住地计生局是否有权追究此事?
我已在户口所在地交纳社会抚养费,上户并结案,现居住地计生局是否有权追究此事? 我跟我老公都是居民户口双方没有工作,共生育二女一子,第二胎上户时都已交纳社会抚养费,现第三胎社会抚养费已在当地户口所在地已交纳,证件正在办理当中,户口还没有迁入市里,目前我住在市里,现有市里的区计生局和我现居住地的居委会人员找上门来,说应该在现居住地交纳社会抚养费,有这种说法吗,还有我小孩如果证件下来后,他们还可以找我们的的麻烦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艳丽(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4-03-07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