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2胎,社会抚养费未交齐,法院有权拘留当事人吗?
计生部门可能会向法院申请
您好: 根据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说在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是有权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