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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的情况,单位应该给予什么补助????

我哥的情况,单位应该给予什么补助???? 我哥今年34岁,在太原市因病病亡,生前所在单位是太原市杏花岭城管执法分局,他原来在太原市别的单位(国营),后来单位好像是解散了,属于太原市4050人员,分派到了执法局,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正式职工,他一个人,没有成家,现在已经去世,这种情况单位应该给什么补助??老家就一个老母亲,一个弟弟,父亲也07年去世了?是不是应该有丧葬费或者我母亲的抚恤金之类的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a2689(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11-06 15: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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