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没有签协议的实习生工资有没有法律保障?
没有签协议的实习生工资有没有法律保障? 我是一名在读硕士生,前不久找了一家新加坡的实习单位,当时是老板直接面试我的,双方就3500元/月及朝九晚六工作时间等达成口头承诺并记录在我纸质简历上,最后简历由公司留存的,但是没签任何文字形式的协议。现在一个月过去后发工资,她们只给了原承诺的80%,人事说实习期就是80%,可是之前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事,我答应这份工作是默认当初说的工资就是实习期工资的,还有他们没日没夜的加班,经常半夜3点回去,我就认了,但是关于拖欠工资(本该4月25发工资,到5月10日才发,而且只发了80%),我必须维护自己权利,请问他们这样算不算违法劳动合同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63821……(上海)
提问时间:2014-05-13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