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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回迁房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权益

回迁房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权益 宅基地户主为我老公公,我丈夫及两个孩子户口都在此.我的户口不在此.按规定户口不在本地回迁房户主不能写我的名字.现房子拆迁,按常住人口每人46平米进行安置.因我丈夫出事故被判刑无期入狱,被安置的新房户主全部写成了我老公婆名下,现在我与公婆一起住,其余房子都出租,租金归公婆所有.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权力?我应该用什么方法得到我及丈夫和孩子的46平米,并且划在我们的名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zh12……(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0-11-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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