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无利分红算不算在清算前抽逃资本呢?没有股份的职工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无利分红算不算在清算前抽逃资本呢?没有股份的职工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工作的公司是改制后的股份制房地产公司,我工作了十几年,我公司从2000年起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但是目前股东实际货币出资只有500万左右,不足注册资本的30%,其余1470万股份是持股会——公司资本公积金中提取的资产评估增值(2000年资产评估增值4000万)。
去年公司有些退休职工过来闹清算,公司的领导层也同意了要今年内清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走清算的程序.没有考虑先解决职工的安置问题,还拖欠了职工几年的保险没买够(职工十年的工资都是1000元,扣完保险后只领到几百元,就这样还没有买够保险)没有偿还公司的借款,没有支付应付的工程费用。
首先.领导层把挂在其他应收款账上的几年前离职职工的股份近70万让有股份的职工和平时与领导层关系很好几个职工购买。(公司并没有发文件让没有股份的所有职工都参与购买,有刚工作不足2年的新员工都能购买,而工作10多年的没能购买)
然后公司领导层按1:3将挂于持股会名下股份(评估增值部分)分给股东。
接着公司领导层在账面亏损900多万的情况下又决定给股东预分红利,先后按股份的0.4和1.5两次分配了红利。连个人所得税也不用扣
以公司董事长为例他货币出资80多万,按1:3配股250多万,他还配有董事会特别股10万,这两次预分红利他就能分到500多万。
还没有结束分红,他们筹划还继续再一次预分红利,他们可能还有1次股份*3的比例分取红利
想请问一下,这种无利分红算不算在清算前抽逃资本呢?没有股份的职工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空中的飞鱼(四川)
提问时间:2010-10-29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