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司不在大陆注册经营如何追讨欠薪和辞退经济补偿?
我司不在大陆注册经营如何追讨欠薪和辞退经济补偿? 大家好!本人现遇到非常棘手问题请教,希望得到你们的指点和帮助!
本人与两位外国人在香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州设办公室经营,但不在广州注册公司或办事处,现他们俩联手以董事会多数票表决罢免了我的董事职务(我们三个既是股东又是董事),我提出公司要补付我07年3月至12月共10个月的工资(欠薪)和根据劳动法辞退职工要作相应补偿两个要求,但是他们又以多数票否决了我的要求,结果是即时要求我收拾东西离开公司。事后,我甚是不甘心,于是想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是法院以我公司不在大陆注册为由而不受理,同时也咨询了几个律师他们都认为很麻烦很难处理;后来朋友建议我找劳动局调停处理。因为我公司在广州有办公地点,有雇佣员工,有实际的劳动关系发生,应当属于劳动仲裁范畴,但是我因是股东兼董事的关系而没有同公司签劳动合同(其他员工有),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劳动局是否会受理,并有能力帮我追讨回欠薪和补偿金呢?或者有无其他办法追讨到呢?
因为本人不懂法律也没有心计,才被老外算计和欺负,实在冤屈,希望得到大家的指点帮助,非常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mili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3-01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