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是否应该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强制拆迁通知书?
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是否应该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强制拆迁通知书? 我姐家属于支持城镇建设的拆迁户,也达成了拆迁协议,政府给兑现了补偿金。但因为生活问题,其村镇领导口头许诺可以先在其未拆迁的房屋后面建房,后补办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在其建设期间,当地土管、建设管理局向其发出了书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相关人员仍然口头指点“要修赶紧修”,故没有停工。大概10多天之后,在没有履行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乡镇,城建、国土、公安等)来了一大帮子人,带着挖掘机,野蛮的将刚刚封顶的房屋夷为平地。请问:我姐和当地政府的行为,分别违法在哪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SYHY(陕西)
提问时间:2010-10-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