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已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1、按照法律规定,超过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但特别提醒注意该员工的医疗期还未满,不能套用这一条款。
2、连续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支付疾病救济费,按照60%的员工工资支付即可。
3、医疗期为3-24个月,根据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3个月,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
4、经济补偿金基数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5、合同到期后,应当顺延到医疗期满,终止后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建议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处理,如果一旦认定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30个月的赔偿金。
单位是要另行安排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解除,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医疗期已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你好,这是可以解除的。
医疗期计算是首要问题。N(工龄)+2是上海市的一般规则。特殊情况有延长,且不超过24个月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