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伤残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伤残赔偿问题 我于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骑电瓶车在路上因对面行驶来的骄车远光灯晃眼闪避不及而撞在了一辆停在逆行道上的叉车上面,造成自己膝盖骨折,当时交警过来说是对方全责,而我出院后去交警做笔录时交警确说双方各一半责任,请问交警这样认定是否合理?如果交警能够客观公正认责,我应当承担多少比例?对方是应负主要责任还是全责?(叉车是工厂里搬卸货物的那种,交通法规定只能在工厂里行驶,不允许上路的,没有牌照,没有保险,是停在逆行道上倒垃圾的,我的行驶路线是对的,并没有超速,没喝酒,当前我还在家里养伤,责任认定还没签字).我是膝盖膑骨粉碎性骨折,现已术后三个月,但骨折处还没有愈合,那个伤残鉴定是现在就可以去做还是得等完全愈合之后再做?像我这样的情况大概能评什么等级的伤残?赔偿标准又是哪些,就是说我能得到对方哪些方面的赔偿?希望各位法律界人士能为我参考参考,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天下的乌云(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4-04-23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