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证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证 本人于2010年1月21日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但至今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房证。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如下: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请问我可以要求开发商立即配合我办理房证并支付我违约金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ici72……(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4-23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