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的买卖纠纷
房屋的买卖纠纷 请问您:
如果在房屋买卖中,卖方有第二套住房需要交的个人所得税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注明。
只是在口头问过,卖方都回答没有第二套住房。在办理过户过程中,中介方也多次问过,卖方都回答没有第二套住房。
在最后办理住房所有权证,房管局交易中心办理人员又问卖方有没有第二套住房。卖方回答还是没有,但交易中心却查出买方还有一套住房。但买方却不肯交付第二套住房需交的个人所得税。因为他的过失,但他却不肯交付个人所得税。
请问买方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F872……(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0-10-29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