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使用期3个月未交社保可解除合同吗并要求补偿吗
使用期3个月未交社保可解除合同吗并要求补偿吗 我是2013年,6月24日入职宁波通维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宁波移动北仑分公司做计算机维护,入职后三个月,对方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每个月的工资也不一样,没有工资单,直接打到建设银行卡里,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拿到合同正本,当时说合同要盖个章,可是寄上去后,一直没寄下来。在04年三月份,突然说要调我到宁波移动市公司去,说是上面的意思,但是我当初应聘时就是应为路近点,交通方便点,想到北仑找个工作,而且家里孩子还很小要照顾,所以才在北仑工作,现在未经我本人同意,想方设法要我掉过去,而且还说我工作表现一直不好,但是从我接手的问题来说,都是解决的,在试用期内,他们也没有给我指出来那些做得不好,那个软件没装,现在才提出来,不是故意刁难吗?问能否主动解除合同?获得解除经济合同补偿,并要求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合同正本没拿到能否得到补偿?具体怎么补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dihi……(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4-19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