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母亲智力四级残疾,无语言表达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收入来源。父亲为人老实,文化水平低,因为照顾我母亲我父亲属上门女婿,我们三口1981就和我姥爷,姥姥居住在一起。姥爷户口住址四方区嘉定路7号102户,我家户口住址四方区嘉定路7号102户付1。2000年5月嘉定路拆迁,姥爷是离休干部,享受局级120平方住房补贴,要了三套房产。姥爷姥姥考虑我母亲特殊情况,就和姥爷其他四个子女商量,把父亲和我叫到身边,让我们保证今后好好照顾我母亲,另外考虑我当时年龄和我母亲情况,怕没有房子找不到对象,所以将其中二套房子给了我家,分别是嘉定路9号12号楼3单元101户和303户,再同一单元就是为了更好的照顾我母亲。当时拆迁有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安置5人:分别为姥爷,姥姥,我家三口.当时我家交房款六万元,有购房发票。我们是2002年回迁到新房的,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法办理房产证,后来在办理房产证期间2004年我姥姥去世,2006年房产证户主为姥爷。2007年10月姥爷将二套房产产权过户给我母亲和我。当时姥爷因病在医院住院,办理房产公证是市房产交易中心公证人员到医院办理,在我姥爷神智清醒时办理,当时有录像照片记录。
我小舅2010年6月小舅起诉我姥爷和我之间签订的房产买卖无效,他要分割房产要继承我姥姥那部分遗产。2010年9月法院审理案件,期间2010年姥爷7月去世。
二位老人生前就答应给我家二套房子,拆迁协议也安置我家三口,我们又交了六万元房款,2002年就回迁居住至今,为什么2004年姥姥去世不要求继承遗产,直到2010年起诉要求继承。请问我小舅能起诉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765105……(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0-2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