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徐州,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孩子在幼儿园教室磕破缝了几针?幼儿
要求幼儿园适当赔偿。
由学校承担所有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请采纳,谢谢。。。。。
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证明自己已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推定幼儿园具有过错并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如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已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即推定幼儿园具有过错并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幼儿园对在园幼儿具有法定的教育、管理义务。幼儿不具备安全知识和安全行为的认知,幼儿园对幼儿的“管理义务”比“教育义务”更为严格,其应当保障每个幼儿在教师的视线之内,并及时发现、制止不安全行为。因此,即便是履行了较为充分的教育义务,管理义务中的瑕疵与不足依然是其承担事故责任。
幼儿园适当赔偿。
学校应该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没有尽到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