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苏徐州,我想咨询一下问题如下:我和孩子父亲于2008.8月离婚,他于2010
要看男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是其每月收入的20-30%
答:男方平均收入的20-30%。
之前的你可以按照孩子实际支出的一半来主张,具体数额由法院确定,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至能独立生活。
每月1000元。
根据男方工资的20-30%,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