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陕西,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园长,有两个孩子在园喝水水
你好,至于孩子的伤疤,等前期治疗结束后,可以找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情等级给予相应的赔偿。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评价.
学校应当赔偿,后期合理治疗也应当承担。
对方孩子家长和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后续治疗费在实际产生以后,再进行赔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