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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安条例七十条的赌博问题?

关于治安条例七十条的赌博问题? 我经营一间麻将娱乐室,都是收取几十元的场所和服务费用(客人都是自然来的,店主既不组织也不参赌)。派出所来检查,说有三间房(共12人)的客人进行赌博,都是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结果,顾客(不用带手铐)和店主(带手铐)被警察抓走。派出所处理:顾客24小时内释放,店主行政拘留十天,没收麻将三台。请问:1、派出所处理公平、公正吗?2、解释“不以营利为目的”。3、顾客多少财物输赢属赌博行为?有标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卓奋(广东)
提问时间:2014-03-29 19: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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