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儿童被杀害,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儿童被杀害,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2009年12 月 3 日18 时许在成都,被告顾某经过数十日精心策划后,采用绳索勒颈的残暴方式非法剥夺其男友罗某女儿罗菲的生命,且抛尸、冰冻、碎尸。顾某的前夫林某明知被告顾某故意杀人后,为其提供条件、毁灭证据。被告顾某的犯罪达到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林某帮助顾某抬尸上楼、拿冰箱纸盒藏尸、商议毁灭证据方法、用信用卡购买冰柜等,情节恶劣。
现罗菲的母亲向法院提出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请问:1.可以得到哪些赔偿?2.顾某的前夫林某是否有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lanx……(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0-10-22 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