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补偿的问题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补偿的问题 公司五年没有交社保,可以提出离职申请补偿金并且补缴社保费用吗?还是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我写的一份通知书不知道行不行?求专业人士指点,通知书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
因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在————年——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贵公司未给本人缴
纳社会保险。贵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故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通知贵公司于2014年——月——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并要求结清本人工资、支付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补缴——年——月至今的社会
保险费用。
本人保留向上级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权利。
特此通知!
此通知一式三份,一份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通知人:————
日期:---年——月——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7844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3-24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