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您好:
1、婚前男方父母盖房,直至女方出资买下翻盖之前,该房屋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女方婚后出资买下进行翻盖,自此以后,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规定,原则上夫妻对该房屋按份各享一半所有权。
3、房产证名字虽系男方,但不影响法定权属的划分。
4、收据遗失,如双方离婚,男方承认上述事实的,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5、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对于上述事实,您需要提供相关的人证、物证、书证加以证明,否则在男方否认上述事实的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判定该房屋系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6、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财产划分问题,如现在双方感情尚可,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房屋权属及其他财产的划分进行明确约定。
7、如嫌麻烦,也可要求男方作简单的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认可,以备不时之需。
原则上是平分的
你好,如果双方没有特殊书面约定,婚后用共同财产建造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的钱是哪来的,是否你婚前个人的钱财,如果你没有证据又没有其他旁征的,可能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出资是否有银行记录?是否有证人?最好证人不是女方的亲属,然后组织好相关的证据力争最大限度的维护好您的权益。
房屋权属证明即为产权证,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已出售给你们,则为男方父母的财产,即不能作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分割,但若能证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均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