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经房客允许,房东处理房客个人物品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经房客允许,房东处理房客个人物品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李某签约租陈某住房,李某2个月未按时交租金,陈某提出终止合约,未能见到李某本人出现,陈某以短信方式通知李某,要求他在一定期限内取走其个人物品,否则后果个人承担,李某接信息后,回信表示,其个人证件重要,希望保留,其他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过期限后,房东陈某保留了李某一些证件及认为一些重要的东西,其他东西自行处理,但过后,李某的堂姐找到房东陈某,说物品中,有其个人物品,要求其归还一些有纪念意义的衣物,但这些衣物已捐走,无法找回。请问,如果民事诉讼,房东陈某应负责任吗?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xd(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03-14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