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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北京,去年朋友合伙名义在我这拿先后走48万,而且我们还签有合同

我在北京,去年朋友合伙名义在我这拿先后走48万,而且我们还签有合同 我在北京,去年朋友合伙名义在我这拿先后走48万,而且我们还签有合同,后我证实他根本没有做,而是拿我的钱用于日常生活,他也承认了,后给我打了借条,今年初还了我一万,请问他这还属于刑事案件,是诈骗么,如果我要走法律途径,是不是只能去法院起诉了,谢谢律师们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北京)
提问时间:2014-03-14 10:47
已有1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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