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算职务侵占吗?我需要退回工资吗?我可以申请补偿社保吗?
我算职务侵占吗?我需要退回工资吗?我可以申请补偿社保吗? 比较复杂,事情是这样的。
1.我于2013年6月中旬与H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职务是经理,负责销售和管理销售部门。
2.由于公司管理混乱,我于2013年9月30号提出辞职。(公司合同规定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而10月1日到10月7日国庆期间稿活动,公司要求大部分员工正常上班。这算不算提前7个工作日?)
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不规范,只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期间公司没有购买任何保险。
4.我的实际工作时间为3个半月,超过试用期的时间,是否算作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2倍工资?并补偿之前的保险?
5.我们的工资体系是底薪+提成,劳动合同上写明是试用期工资。然后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业绩为由,不予发放提成的基础上,倒扣我们基本工资,合法吗?
6.公司财务交接上出现问题,有一笔货款价值3900左右,财务没有录入,现在要求我退还3900元货款,否则起诉我职务侵占。公司管理混乱,财务经常没有人,我当时这笔钱是已经放在财务桌子上,但是中间一定出了问题。在我离职半年后,公司说我没有上缴货款,要起诉我?我没有证据,怎么办?如果公司起诉我,3900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综合上述,我具体应该怎么处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为感为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38036……(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3-12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