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监察大队整改通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监察大队整改通知该怎么办 本人从原单位离职后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申诉内容如下:
一、原单位支付本人从2008-02----2008-3两月双倍工资
事实:2007-12月入职 2008年4月1日签的合同
二、原单位支付本人从2007-12----2008-3的未缴养老、医疗补偿
事实:2007-12月入职, 2008年4月1日签的合同,期间未缴纳各项保险
三、原单位支付本人从入职到离职期间的休息日及超时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费
事实:考勤卡、工资表(条)复印件
四、原单位支付本人工装费
事实:事前没说收费,但要求必须穿,离职时直接扣取,没有告知
五、原单位返还本人医疗保险卡
事实:本人多次讨要,均遭到拒绝,要求本人必须处理劳动申诉之事(言下之意—撤诉)后归还
两个月后,劳动监察部门反馈给我说:①支持本人申诉“内容一、内容二”并已下整改通知,要求返还本人申诉“内容一、内容二”的赔偿金额。但原单位不予执行,劳动监察部门又下行政处罚单,原单位缴纳了处罚金,但还是不予不予执行返还本人申诉“内容一、内容二”的赔偿金额。因为劳动监察部门不具备执法权,无法强制执行原单位支付给我个人赔偿。建议我申请仲裁②因我提供的考勤卡、工资表(条)为复印件,且原单位以各种借口也未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原件,所以不能核对具体加班时间,遂暂不支持申诉内容三。③对于申诉“内容四”不予支持,只能提起劳动仲裁。
请问,针对以上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权限真是这样吗?劳动者本身权益就不能有保障吗?那这申诉是否会遥遥无期呢?本人该怎样办才好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bjjbb……(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08-09-08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