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培训协议的问题,求解答!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员工,与员工约定要求服务一定的期限,如果未服务满约定的期限,则应赔偿未服务期限期间的相应的培训费用,则是有效的。而你说的情形,看似简单方便计算,其实是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只能说是部分有效。如果就此产生劳动争议仲裁,则用人单位得对每名员工培训的支出进行举证后,按法律的前述规定内容进行核算,应该由员工分担的部分员工还得分担。
是公司日常培训,不属专项培训,该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