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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
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怀孕的缘故,我得到从现在开始到宝宝出生以及哺乳期一年的18个月的工资赔偿,共计30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赔偿。我在此公司的工作时间是1.5年。
请问这笔钱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对孕妇,个人所得税上是否有特别的优惠政策呢?

谢谢您的帮助!
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uansk……(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02-20 11:0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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