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要求与总公司重新签合同,如果答应,是否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不能。公司的做法没有违法
1、如果总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工龄不连续计算的,你可以要求分公司先支付经济补偿金,再签订新合同。 2、如果总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写明工龄将连续计算的,你同意继续工作,分公司可以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工龄应当合并计算。
可以要求先赔偿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