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迁,如果我们不同意,公司单方面和我们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双倍补偿
你好,用人单位异地搬迁,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公司应先与你们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未达成协议,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特殊限制人员和试用期员工等不得解除合同。需注意,如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你好,如果确实属于单位总体搬迁,不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你们如果因工作地点变动不愿意过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是双倍补偿。
协商解除的,可以有一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