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咨询1个问题,就是产假期间我原来工作部门解散,部门员工都得到3个月赔偿
与单位沟通解决。
你好, 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孕期产期哺乳期 公司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你如果主动离职,将不会得到经济补偿,你不辞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然如果在哺乳期结束之前,把你辞退,你可以得到按照上述计算方法二倍的赔偿
你好,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你如果主动离职,将不会得到经济补偿,你不辞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然如果在哺乳期结束之前,把你辞退,你可以得到按照上述计算方法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