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因经营问题突然解散,员工的赔偿问题
按照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进行经济补偿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你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辞退员工或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辞退员工或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给与经济补偿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