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涉嫌强奸案是否符合疑罪从无
涉嫌强奸案是否符合疑罪从无 现有一起涉嫌强奸案,案情如下:
某日晚8点左右,男女双方通过“陌陌”聊天软件结识,相约出玩。然后男方开自己的车去女方的一个男性朋友(当时女方所用的聊天手机也是该男性朋友的)家里接出女方后,相约去看电影院看电影,到了之后因为没有当场票了,就玩了会游戏,随后又应女方要求远离市区去看江上夜景。至江北后两人通过聊天了解了对方的大体情况,此时途经女方曾经处过的男友处,女方提出要到该男处找个东西(前段聚会遗失的耳环),然后女方上楼去了十来分钟回来,说没找到。之后车开至僻静处,两人互诉工作生活的难处,产生共鸣,相约处朋友。此时大约已在次日凌晨一点左右。
[以上是双方比较一致叙述,以下是双方不同叙述。]
男方:双方约定处朋友后,提出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女方说你能养我吗?男方说我有正式工作,还有租住地,可以为你提供住处、饮食等便利,并给女方看了自己的工作证,同时说明家里的情况,可以供养女方。此时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二人随即从前排转到车后座(男方从车门下车,女方从中间座椅空隙穿过),男方取出避孕套,双方自愿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男方将用过的避孕套从车窗抛出车外,下车到后背箱取纸巾。之后女方提出要钱,男方说我们不是说好处朋友的吗,咋还要钱呢,这不是亵渎我的感情吗?女方拿到男方工作证,说不给钱就不给你工作证。男方便和女方发生撕扯,抢回了工作证。因当时凌晨,比较昏暗,男方不清楚女方是否受伤。随后男方将女方送回接时的女方男性朋友家(其间女方用男方手机给男性朋友电话让下楼接她)。之后回家睡觉,直至第二日中午派出所到单位抓捕。
女方:双方约定处朋友后,男方提出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女方不同意,男方就打了自己两个嘴巴,威胁自己,出于害怕,就接受了男方的要求,和男方发生了关系,并要求男方戴上避孕套。之后在男方下车去取纸巾时,下车捡回了用过的避孕套,并拿到男方工作证,男方随即撕抢回去。后男方将她送回其男性朋友家里(其间女方用男方手机给男性朋友电话让下楼接她),随即向朋友诉讼遭到强暴,在男性朋友陪同下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案件立案后,次日转由案发地公安分局侦办,男方被刑事拘留。双方口供如上。在发案车辆拉手上检测到女方血迹,女方经鉴定为轻微伤。女方两名男性证人也出具了相关证明。
其后男方家长到公安分局了解案情,侦办警官认为案件缺少直接证据,属疑难案件,双方口供对立极难认定,建议给女方适度经济补偿,取得女方谅解后,上报检察院退回挂起为宜。男方接受警官建议,并委托警官与女方沟通,最后达成协议,男方家长补偿女方2.2万元钱,女方不再追究男方责任。
之后案件报检,在审议时因案情疑难,当日并没有决定是否批捕,男方次日将女方不再追究男方责任的谅解书送交到检察院,最终检察院决定批捕,并起诉至法院。
现案件已转到法院待审,想了解下此案是否属于疑罪,男方有没有胜诉的可能?现阶段怎么做才最有利于案件判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xsxlx(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2-0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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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忠律师 VIP2014-02-09 16:57
从现有证据来看,我认为男方被定罪的可能性很大。
追问:特别想知道做不到疑罪从无,有没有走疑罪从轻,争取缓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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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证据。关键看男方是否使用了暴力,从现有证据来看,我认为男方被定罪的可能性很大。
追问:你好。现有证据感觉全部对女方有利,包括车辆、检查结果、确定有撕打或撕扯行为及伤情鉴定、以及男方手机中相关聊天记录体现男方行为不端(一夜情)倾向等,总体都对男方不利。只是现在家人都觉得似乎男方只是寻找一夜情刺激,绝对不可能做出强迫女方的行为,而且男方几次口供都坚称自愿发生,撕打在后,从现实情况分析似乎男方供述更符合常理。这种情形可否构成疑罪呢?
如果被认定有罪,综合案情看能否争取缓刑可能?
回答:问题是如何证明厮打在后呢?况且从你叙述情况来看,女方似乎存在钓鱼嫌疑。
追问:我们也有这个怀疑,可没有任何办法来查证。
就只能这样接受定罪吗?
回答:你请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辩护吧。
追问:律师开始时认为想推翻检察院的起诉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如果认罪或者有从轻判缓的可能,那我们就只能这样认罪了吗,就算认罪悔罪真有判缓的可能吗?如果仍然判了实刑不是更冤了吗?
后来又觉得判缓也几乎没有可能,除非争取法院认为案情存在疑点,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似乎可行。
现在家长非常纠结,马上面临开庭,是让孩子违心认罪,争取缓刑早点出来好,还是坚持己见,争取退补好呢?
律师也约见了孩子,孩子也没有什么主意,就是渴望能早一天出来!
现在律师让我们来定,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才来到这里求助大家帮忙!
回答:这个事情确实很麻烦,但是刑事案件在没有看到案件卷宗的情况下,真都很难作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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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有胜诉的可能。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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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可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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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证据很不利,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在押人从细节入手
追问:第一时间就委托了律师的,可律师说案情比较清晰,定罪可能极大,没有什么办法,只能看法官态度,但想疑罪几乎没有可能。现检察院建议判3-4年,基本上得判三年了。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去努力改变,细节几乎想不出什么有利的了,因为嫌疑人感觉上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只有坚定自己所陈述的事实了。
律师根据以往案例,想推翻检察院的起诉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如果认罪或者有从轻判缓的可能,那我们就只能这样认罪了吗,就算认罪悔罪真有判缓的可能吗?如果仍然判了实刑不是更冤了吗?
回答:这种事只有两个人在场,不利的是暴力的证据明显,但是否为嫌疑人的行为所至。辩解的时间先后顺序是否排除合理怀疑,可以做疑罪从罪辩护。也可以做从轻辩护
追问:谢谢!直指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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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复印卷宗材料及会见被告人
追问:您好,看到您也是黑龙江的律师,我特别想知道在现有情况下判缓的可能性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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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委托律师辩护,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判决,疑罪从无是原则,但是法庭还会继续调查的。事实照样没有全面的反映。
追问:现在检察院也没有别的证据,只是从现在证据推断犯罪事实成立,说是证据链已经形成,就认定有罪事实了。可双方供词在最关键点上对立,撕打是事实,可发生在前还是在后根本无法认定。这算不算疑罪呢?
我们家长可不可以申请检方调查女方的聊天记录和手机通话记录呢?
回答:辩护律师提出是权利,家长提未必理睬的。况且记录也不代表性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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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是疑罪的问题,而是事实认定的问题。关键在于在法庭上的质证。
追问:已经约见了法官,法官也认为问题的关键是事实无法认定,案发现在在郊外僻静处,没有第三者证明,只能从双方供述推断出合理解释。从男女双方约见思维判断,应该女方供词更接近真实。
鉴于此,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态度来应对庭审呢?
回答:如果能够推翻对方的供述的话,你可以告对方敲诈勒索。建议你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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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并不是很充分,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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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关键所在就是女方的伤是发生在性行为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发生在性行为之前,(有证据的前提下)很可能被判有罪;如果是之后,为证据有缺陷,不能定罪。另外女方虽然有谅解书,但不属于法定从轻的情节,一旦罪名成立,不可能判缓刑,建议有律师直接看卷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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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犯罪;2、证据基本充分,赔偿对被告很不利,被告供述属于拒不认罪,应该从重处罚;3、强奸案件不一定必须有第三者的证明。4、目前没有疑罪从轻之说,被害人谅解,强奸也不能缓刑。
追问:谢谢,言简意赅!
是男方家长接受警官建议,并委托警官与女方沟通,最后达成协议,男方当时并不知情!
回答: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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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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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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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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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案件根据您的描述,做无罪辩护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本案关键在于认定强奸证据上是否能够确实充分,只有当事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罪的,本案车上血迹的形成是否属于强迫女性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暴力使然,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深入的了解案情,会见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并仔细分析现场证据形成的时间。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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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交往的经过、从使用避孕套的情况、事后并送女方回到住所,应当是没有在违背女方意志情况下发生的发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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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充分,值得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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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的陈述及供述确定,但以此案 的描述,对男方有不利的地方,可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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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律师介入阅卷吧。这是法律的漏洞啊,对婚外性的男方来说。都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