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原先不符合程序产生的户口一直使用了20几年是否有效?
原先不符合程序产生的户口一直使用了20几年是否有效? 父亲在大陆老家有户口,97年父亲通过购买“农转非”户口取得海南某县城的户口,当时需要迁移证,因为特殊关系在某乡镇生成一个户口,然后办理迁移,98回老家办理子女的迁移到县城的迁移证,2010年公安机关查到父亲有双重户口,要求其注销在海南的户口,当时我们几个子女因为在老家没有户口,加上在海南工作生活,就以其中一子作为户主,像我们这种情况的户口是合法存在的吗?如果不合法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1060……(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01-22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