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9月2日与一买房人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的二手房卖于该人。房价为36万元。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候,收了买房人2万元定金。期间,买房人以种种理由推迟交房款。2010年10月7日,购房人电话讲,他不要该房产了。我想到法院起诉。我咨询的问题是:1、如果我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购房人拒绝履行,我可以将2万定金不归还买房人吗?2、由于我们在房产合同中定了违约金(房价的10%)。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3、这类诉讼费用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FC8428(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0-10-07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