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 我与一房屋中介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诚意金)合同,在签署的合同中注明了房屋总价及中介服务费总价。但是在我签署合同之后,中介公司打电话来说,卖方要求房屋涨价5000元房款,如果我不同意思,就只能将我交的10000元诚意金退还给我。(注: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任何一方毁约,都将付给对方双倍诚意金),我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我双倍诚意金,中介公司确说卖方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不能退换双倍。叫我自己与卖方联系,请问律师中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该退还我的双倍诚意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qhlip……(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0-03-14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