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农村住宅先后建,对前者有无法律保护及相关维权措施
农村住宅先后建,对前者有无法律保护及相关维权措施 我家在农村规划建筑用地上于2003年建有住宅一处,使用面积为132平米,建有三层。房前为8米街道,房后1.5米外本应有同样建筑面积的住房一处,但其在初挖地基时发现该地基位于一回填水塘之上(该事实得到老一代人的认同,而我家刚好就建在这个水塘的边上),后放弃建设,重新选址再建,所以屋后的地基一直闲置。现在村里进行旧村改造,该闲置地基被列入使用范畴。据我了解此地基如果使用必须深挖,深筑。这样一定会对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屋造成影响,如果房主建的比我家高影响更大。我想向律师专家了解我该如何保障我房屋的权益,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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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周窦儿(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4-01-2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