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姑出嫁了,但是又离婚了,户口没迁走,现在想分娘家的农村住宅基地法律上支持吗?
会得到支持的
这个要看当地的政策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原则上是应该取得
可以得到支持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户口问题咨询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