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能否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来讨要?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能否按300%、200%、150%来讨要?
我能否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来讨要?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能否按300%、200%、150%来讨要? 我是中站三维超市欣园豆制品的一名促销员,于2013年11月26日入职,当时约定的工资为1000元+提成,每月10日发工资。入职前三天试用,没有工资。因为是前一任促销员出面,如何提成当时并未明说。我现在也理解她当时的做法,因为提成只有0.5%。而我们卖的商品一份少的三、五角钱,多的三、五元。我后来也面临她一样的问题,我被告知必须找到下一任才能离职。所以我也做了同样的事情,虽然很缺德我也不得不这样做。2012年12月发工资时,商户说只有几天,等到下月一起发。我同意了。可到了2014年1月13日商户过来发工资时,只给了我1000元。我很气愤,当时提出辞职商户当时表示她马上打电话叫人来接替我,于是我当时就辞职了。我现在想讨回我应得的工资。我能否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来讨要?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能否按300%、200%、150%来讨要?
而且超市促销的姐妹太可怜了。她们没有休息日,偶尔有事了、有病了休息一天,回来还得一天工作15个小时给补过来。工资仅有一千二 、三百元。没有人为她们签合同,没有人为她们缴纳社会保险,没有人为她们缴纳工伤保险。我想以此事为开头,有人来为我们争取合法权益,让她们有休息的权利,得到合理的报酬。
问题一、。我能否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来讨要?问题二、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能否按300%、200%、150%来讨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壁立(河南)
提问时间:2014-01-15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