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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细则后,机关单位临时工的机关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细则后,机关单位临时工的机关问题。 我是一名国税局的临时工,96年上班,到现在单位也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缴三险一金,单位说已经把三险一金的钱包含到我的工资里,这合法么?
我是不是随时可以起诉到劳动仲裁?单位是不是应该把从96年至今的工资按同工同酬的标准给我补齐,并双倍赔偿我?
我可以要求单位从96年起给我补交三险一金或五险一金么?
请问您要是我,怎么保证自己的权利?使我能获得最大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lmxy(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3-12-25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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