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企业扣压金,员工可以辞职而不用赔偿吗?
企业扣压金,员工可以辞职而不用赔偿吗? 我是2007年7月与企业签定了1年合同,和一个服务期为五年的补充协议,而补充协议中有规定是要扣员工2000元做为押金,2008年1月1日由于新合同法出台,企业将原合同废止,又与我重新签定了3年的合同,但是补充协议没变.由于待遇不理想想,并且企业一直不让我知道是否交了养老保险(我一签定合同就向企业提出了交纳养老保险的请求,企业也答应了为我交纳,但是至今没有给过我任何交纳的凭证),所以我想辞职,但是在这期间企业送我参加了几次与我所学专业无关的政府出资组织的培训,企业只支付了我参加的培训的住宿费和交通费,但是企业要求我赔偿培训费与违约金,培训费还要求我承担政府出资的那部分资金.那么,如果我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提交辞职报告,是否算违反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维约金和培训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jdada……(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09-02-1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