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原单位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员工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原单位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员工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我单位为一银行下属的酒店有限公司,法人及所有经营决策权都由银行决定,我在单位已工作十五年,一直从事财务工作,签有劳动合同,上注明是在财务工作,劳动合同是合酒店签的。现酒店因中行装修全部停业,酒店资产已变卖,现在已不具备经营条件,但银行为逃避逃避责任,不想给员工发放离职赔偿金。把我单位员工分配到银行保洁,并不断加大工作量,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现已有几十名员工受不了,只能自动离职。我想请问我们现在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想请问现情况我可否要求不去银行保洁,申请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于离职赔偿金呢?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们领导说和监察大队很熟,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生何求70……(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12-12 20: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