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与公司的日期不一致
合同与公司的日期不一致 律师好,我在外企工作,2010年入职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截止日期为12年12月31日,合同在我手上。且去年公司未有人找我续签合同。公司上礼拜找我说我合同下个月也就是13年的12月31日到期,打算不和我续签了。然后我告知公司我手上现在没有合同,需要公司给我一份合同的复印件,公司给我出具了合同复印件后,我发现合同第四页上的合同的截止日期和我手上的不同。公司昨日找我沟通续签问题,我向公司出示了我的原版入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和公司邮寄给我的复印件,告知是不一样的,且公司去年为找我续签。因为我们公司11年起合同都是3年制的,所以HR告知我肯定是以公司的合同为准。我其实已经确定我们2010年同年入职的人都是签订了两年合同,并且他人在今年年初进行了合同的续签,但遗漏掉了我。HR又说合同是手写的可能会失误,说合同在签订的时候是需要核对好的。我肯定的说肯定是核对了的,并且公司也肯定是核对好的。合同共计8页,所以第四页是完全可以将重新打印然后订在一起的。就是说公司一定是在去年续签的时候把我遗漏了,但公司电脑的人事系统上是要进行续签的,所以应该是有续签的记录,但我无法看见。公司告诉我只能赔偿我3.5个月工资,并且说公司非蓄意跟我不续签合同,而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笔误了。并且这一年的福利待遇我都是正常享受的,说合同法里不包含这样的案例。不会给我赔偿11个月工资。请问如果我要求劳动仲裁可以打赢官司吗?谢谢您的帮助,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44302……(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12-12 15:56